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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战县长蒋介民烈士认定争议:80年未解的家族悲歌

蒋介民侄女郑维忠代表所有亲属发声

在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之际,许昌地下抗日县长蒋介民的烈士认定问题再引关注。其家属历经60年申诉,多份史料佐证其共产党员身份及抗日事迹,但官方以“缺少牺牲原始档案”“病逝不符合评烈条件”为由未予认定。河南省高院曾判决民政部门程序违法,但烈士认定仍悬而未决。

一桩80年未决的“烈士认定”悬案

蒋介民,1921年加入国民党,1926年在北平朝阳大学加入共产党,曾用名蒋自力,历任晋察冀五台县县长、晋察冀边区政府司法处处长。1927年,李大钊同志被捕参加了营救活动,李大钊牺牲后,一度与党组织失联。北方局派沈东平同志秘密行动,为跨党党员蒋介民、栗在山等恢复组织关系。1944年许昌沦陷后,他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地下抗日县长,秘密组织抗战。1945年8月17日,蒋介民在任内去世,家属称其因抗日活动遭日伪袭击伤重不治,而官方档案记载为“病逝”。

这一分歧成为蒋家三代人无法释怀的心结。其子蒋晓伦自上世纪60年代起申诉,历经文革中断、80年代重启,直至2022年抱憾离世;女儿蒋晓惠(遗腹女)年逾八旬仍坚持提交材料;侄女郑维忠(北京舞蹈学院副教授)近年多次向许昌市政府递交证据,但均被以“不符合评烈条件”驳回。

60年申诉路:证据与程序的拉锯战

河南省高院2017年判决指出,民政部门未充分调查即驳回申请“程序违法”,但未直接认定烈士资格。许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认定其“病逝不符评烈条件”,依据是1950年《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》。家属提供的1946年《新民日报》褒扬令、晋察冀战友证言等材料,未被明确否定,但也未被采信。许昌市干部监督科曾回应:“未发现蒋介民有不利于党的行为”,但未进一步结论。

家属诉求:正名与尊严

蒋介民侄女郑维忠表示,在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之际,含泪恳请政府公正处理,依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重启调查,结合抗战特殊历史背景认定蒋介民牺牲情节;纠正“病逝”结论,确认其因抗日殉难事实;对历史遗留问题给予公正结论,“让为国流血者不再流泪”。弘扬英烈精神,以慰忠魂,教育后人。海内外翘首以盼,还历史以清白!

蒋介民案折射出历史档案缺失与战时隐蔽战线人员认定的复杂性。在抗战胜利80周年节点,如何平衡程序严谨与历史正义,仍需相关部门审慎考量。目前,家属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推动问题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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